关键词 |
辽宁法制报,登报挂失,证件遗失,公告登报 |
面向地区 |
品牌 |
晶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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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 |
1寸 |
辽宁法制报登报电话400-025-8708公告登报 遗失声明 证件遗失 登报挂失 沈阳
登报须知
1.客户在本报刊登广告须按《广告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;
2.客户广告内容应真实,合法,如有不妥之处本部有权删改;
3.部分广告客户需交有效证明文件;如证件不齐本报有权拒登;
4.客户来稿应书写清楚,客户可自行设计或有我部代为设计广告版面;
5、刊登广告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登报稿件(加盖公章)并预付广告费。